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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
12-25

作与不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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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以来,自认为是个循规蹈矩的人。好好学习,好好工作。然后,结婚生子,柴米油盐。稍有的叛逆,部分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褪色,部分埋在了心底的最深处,只偶尔对着最亲近的人,发发小性子,得以释然。

曾经的影片《革命之路》带给这样的生活和我,很大的震撼。虽然从世俗的眼光来看,女主角是典型的“不作死就不会死”的性格,但是我却讨厌不起来这个人物,甚至颇为理解和同情,仿佛从她身上,我找到了部分的自己。

昨晚看的《消失的爱人》,同样是“不作死就不会死”的路线。但是看完后,依然,我的悲哀心痛大于厌恶之情。

影片的最后,女主一句“that‘’s marriage”让很多人把这部影片解读为导演大卫芬奇对婚姻的悲观概括,我不以为然。一来,我不认为所有婚姻都如此黑暗(或许此结论为时尚早,但至少是我此时的观点);二来,我不认为导演会如此狭隘,费尽心思只为了讲讲八点档的家长里短。我更愿意相信,这是关于爱的黑色寓言,或者说是关于人性的永恒弱点,关于本我与自我的伪装和扮演,关于爱与被爱的贪婪与依附,关于拥有与失去的贪嗔痴慢。

“不作死就不会死”是一句已然流行到吐的网络用语,我始终情有独钟。反正终有一死,就作作看看以慰此生嘛(某人看到表打我~~~)!当然,像 gone girl Amy 女士这样作践段位的,不是谁都能承受,也不是谁都能达到,那也需要她老公Nick那样的对手才可以。不过,不管几何,无外乎都是对生的一份眷恋与痴情。人生漫漫,倘若25岁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52岁的生活,岂不是太死而有憾了!

最后编辑:
作者:wxkitty
这个作者貌似有点懒,什么都没有留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