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北京已经是深夜十一二点了,打车赶到家待洗漱完毕吹干头发至少也有凌晨两点。
农历2011年的第一天上班,头有些晕,遂下午请假回来。本来是想再好好睡一觉的,看到满屋子的狼藉和地上一厚的灰尘,决定好好收拾打扫下。同时,貌似无意识地打开了筷子兄弟的《老男孩》,设定在单曲循环上。伴随着筷子兄弟的这首歌,我进进出出于卧室、厨房、卫生间和阳台之间,突然意识到,自己已经在这个城市混迹了3年。
2008年的2月15日,拖着着个箱子毫无目的地来到了这个对我来说完全可以用“荒芜”来形容的城市——除了一个同学,再没有第二个认识的人,没有工作,没有方向,没有钱,没有门路。当时的心情不过是过来玩玩,也或者说看看,三两天再长不过一星期八成就是要离开的了。谁知道后来竟鬼使神差地留了下来,并且赶到大后天的2月15日,已经满满3年——也是我满满26周岁的生日。因为是生日,所以来北京的这个日子我永远记得清清楚楚。
《老男孩》的音乐总容易让人怅然若失地回忆过往。三年前的那个生日,在当时来说虽然是寂寥了一点儿,却也是新奇的,毕竟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未知的城市,未知的一大好处便是可以自由憧憬。怯生生地挤在哐当哐当的一号线地铁车厢中,至今记得无来由地想偷笑。
三年后的今天,我在这个城市里,仍然没有钱,没有房子,没有家,但至少已经形成了依赖,这里有我赖以生存的工作,有我三生有幸认识的朋友,有我可以托付的人生。
回家同学聚会,他们说,为什么非得要拥挤在一线城市?你觉得自己实现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了吗?换个地方,你可以活得很幸福。我有种心酸的感觉,倒不是为自己,而是感谢对我说话的这些朋友,我知道,他们是真心为我考虑的。他们在家里,绝不需要像我一样,苦哈哈地,却要算计着花费每一分钱,他们可以开车上班,不堵车不交停车费,可以一年出去旅游几次,可以赖在父母的面前,蹭吃蹭喝,即便是结了婚养了孩子,也有老人帮助洗尿布冲奶粉——他们在家里,即便自己都已经为人父母了,依然可以当个任性的孩子。
其实,我何尝不想过个轻松的人生?何尝会一根筋地热爱拥挤在这存在着百般不是的城市里!可是,还能回得去么?在家的一个多礼拜里,越是吃喝玩乐得开心,我越是不由自主地考虑这个问题,可是始终没有答案。
转念再想,似乎这三年的时间里,每个春节假期归来上班后,我都兴冲冲地想回家,想念那些懒洋洋的日子,却也总是想着想着似乎就慢慢淡忘了。倘若真的回去,自己会不会又打心底里生出一分不甘?可是又有什么好不甘的呢?脚下的这个城市让人想起的永远是不快乐大于快乐啊!
哎,回与不回的这个问题,再想得纠结也终是没有答案的吧。不如就随它去吧,等到了自己终于没有选择权的时候,就只好心甘情愿也罢无可奈何也好地走人或留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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